物业法禁止外墙打孔
是的,物业法禁止外墙打孔。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装修人在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有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行为。此外,小区外墙系共有部分,外墙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只能使用,不得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如果业主有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有权要求该业主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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