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试行)
1. 实行实名制,修改为“部门+姓名”。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为“部门+姓名”(如办公室张三)即可。未改名人员按无关人员处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改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
2. 发布内容: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通知、公告类;二是文件类;三是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
3. 发布主体:院领导可发布各类信息。通知、公告类由院领导及其授权的部门(人员)发布;文件类信息(指已按程序签发且向全院干警下发的文件),由院办公室或经授权起草部门发布;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全院干警均可发布。
4.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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