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共享单车进小区是否合法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等属于业主共有。共享单车进入小区停放,是否准许应由小区业主行使自治权。本案中,该小区“物业管理会议纪要”明确要求“请物业公司不要让共享单车进入小区”,可以认定小区业委会对“禁止共享单车进入小区”作出了自治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此外,我市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试行)》,已对共享单车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作出指导性意见。因此,该住户将共享单车骑入小区,并非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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