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认证进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待发票进行认证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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